燃料電池補貼新政再點評:國家給了4年黃金發展期,看怎么把握了
氫燃料電池行業國補政策本周終于出臺了,變消費者終端補貼為區域性的“以獎代補”,游戲規則大變。誰將贏得4年黃金發展期?
燃料電池補貼方案出臺,時間緊任務重
4月23日,財政部聯合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除重申延長新能源汽車補貼期限外,表態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調整為選擇有基礎、有積極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區域,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的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開展示范,中央財政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范城市給予獎勵(有關通知另行發布)。爭取通過4年左右時間,建立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隨后發布的官方解讀表示,2009年以來,四部委采取對消費者給予購置補貼的方式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推廣。在政策扶持下,截至2019年底,我國累計推廣燃料電池汽車超過6500輛,建成加氫站超過50座,形成初創企業400多家,社會資本投入燃料電池汽車的積極性明顯提高。目前,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面臨一些問題,主要是:核心技術和關鍵部件缺失,創新意識和能力不強;基礎設施建設不足;消費端的補貼政策對推動產業鏈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局限性日益顯現。
針對產業存在的問題,將當前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政策,調整為選擇一部分城市圍繞燃料電池汽車關鍵零部件核心技術攻關,開展燃料電池產業化示范應用,形成布局合理、各有側重、協同推進的燃料電池汽車發展模式。示范為期4年,示范期間中央財政將按照結果導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范城市給予獎勵,支持地方組織企業開展新技術研發攻關和產業化、人才引進和團隊建設以及新技術在燃料電池汽車上的示范應用等。
香橙會研究院點評:《通知》中的短短150字,將行業長期以來對頂層補貼政策的猜測縮小到“區域性”、“以獎代補”、“核心技術突破”這些核心字眼。
關于“區域性”,直接讓人與傳言一年多的“十城千輛”政策掛鉤。此前,有參與氫燃料電池“十城千輛”政策制定的人士對香橙會研究院透露,“十城千輛”將更傾向于以“十地區千輛”的模式出臺,甚至“千輛”也會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實際的數字應遠高于千輛規模。
長三角的幾座重點城市、廣州、佛山、京津冀、山東部分城市、成都、重慶,都在熱點討論范圍內。山西能不能進,多名接受香橙會研究院訪談的行業人士都表示有爭議。
過去一年,中國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遍地開花。站在當前的時點來看,以經濟基礎較好、具備一定資源稟賦、有一定先發優勢的大區為概念推出“十城千輛”確實亦更符合實際情況。
“核心技術突破”,意味著政策制定者們很清楚發展國產技術的迫切程度。目前,相當部分關鍵零部件、核心設備技術等仍然未有成熟的國產替代,對外來技術依賴嚴重,譬如質子交換膜、站用壓縮機等等。
此次四部委為完成核心技術突破制定的期限是4年,時間還是相當緊迫的,決策者勢必已經分辨出一部分需要進行精準獎勵的具有技術優勢的團隊,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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